(相关资料图) 不久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稳定的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机制,乡级医疗卫生人员队伍进一步壮大,持续保持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农村居民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实现“一般的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这是进一步提升县域特别是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有力举措,将有效提高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 医疗卫生服务直接关系人民身体健康。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为保障农村居民健康,多年来,不少医务工作者默默奉献,他们为农村患者服务的感人事迹也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比如,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七坊镇社区医院医生韦小丽扎根农村20余年;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傅小云挂职贵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期间,注重人才培养,致力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与此同时,提升农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仅靠他们的努力远远不够。 近年来,在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指导下,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有了很大改观。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初步核算,2022年末全国共有村卫生室58.8万个,广大农村地区的医疗服务能力有所提升。但是,由于条件有限、人才匮乏等诸多原因,乡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与群众的健康需要还有较大差距。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农村呈现不同的形态特征,要满足不同特点农村地区的医疗需求,提升健康保障水平,因地制宜的政策机制必不可少。 此次《指导意见》立足县域人口流动变动趋势和乡村形态变化实际,采取“固定设施、流动服务”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分别提出“巡诊”与“派驻”机制,推动服务重心下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值得一提的是,《指导意见》不仅对时间、频次、工作内容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对相关工作细节提出了明确要求。 比如,过去面向农村群众也有巡诊,但由于巡诊既不定期,也不能照顾到群众的工作生活时间,好不容易组织的巡诊有时出现“大夫坐了一排,看病的没有几个”的场面。针对这一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结合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特点合理安排巡诊服务时间,通过巡诊(巡回医疗)车、流动医疗车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提供上门服务,使农村居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力促巡诊让农村群众切实受益。同样,《指导意见》提出的“每周在村卫生室工作时间不少于5日,每日不少于半天”的派驻工作机制,也将对村级卫生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认真落实好《指导意见》的工作部署,补足农村医疗卫生短板,我们一定能更好守护农村居民健康,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孙秀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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