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董耀平 □张毓顺)近年来,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教育、检察监督、延伸检察职能等方式能动履职,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及时发现社会治理当中的问题,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县域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检察力量。 以检察法治教育融合,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互助县检察院积极贯彻落实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着力加强检教校三方合作共建,通过“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围绕防止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加强自身保护等内容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知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该院与互助县纪委监委、教育局等九部门召开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联合签发《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与互助县教育局共同制定下发《防范中小学欺凌、预防性侵害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前往县域内部分宾馆、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进行强制报告制度宣传,对医疗卫生行业、教育部门及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并签订强制报告承诺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欺凌及性侵害案件发生,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以检察监督担当,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互助县检察院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强化诉讼监督,形成打击威慑力。对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领域、群体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排查,针对行政执法单位存在的监督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建立教职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督促教育部门对全县教职工摸底排查6000余人次,对新进职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核查100余人次,切实从根源杜绝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以检察实际行动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以检察职能,延伸嵌入社会治理体系 三年来,累计向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并发放救助金43万余元,并对多名被害人提供长期心理救助。互助县检察院从有利于教育、感化、挽救出发,积极探索罪错未成年人特殊矫治教育机制,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轻微刑事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对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同时,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精准帮教。针对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的情况,向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共计15份,并联合西宁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心理辅导老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属开展亲职教育共计70余次,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涉案背后“家庭监护不力”这一未成年人保护痛点难点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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