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7月4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视频会,对开展相关执法检查进行部署,各设区市设分会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楼志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邦和在丽水分会场参加会议。 浙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是稳经济、保就业、惠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力量。《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聚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作了系列规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了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等方面的重要制度。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采取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方式,在全省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推动破解企业发展难题,进一步释放立法修法红利,更好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据了解,本次执法检查明确了总体情况、平等准入、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财税支持、融资促进、服务措施等8个方面69项具体清单。执法检查中,将聚焦企业主体,着重发现现实问题,并强化协同联动,结合开展人大代表助力三个“一号工程”主题活动,邀请更多代表参与到执法检查中来,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法治环境。 作者:记者 徐小骏 编辑:马丽飞 责任编辑:叶捷 |
标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Powered by www.zbce.cn 中部财经网
© 2013-2017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