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禁止无抵押沽空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禁止在认可证券市场或透过认可证券市场进行“无抵押”或“无担保”沽空 申报制度 .2012年6月推出淡仓申报制度,任何人持有须申报的淡仓,必须每周向证监会申报 规限可沽空证券数量 .规定只有部分高流通量的指定证券,才可获准进行担保沽空 设立沽空规则 .设有“限价沽空规则”,只可在交易系统上以不低于当时最佳卖盘价执行沽空 调查 .定期对不合规的沽空活动进行调查,以遏止市场的非法或失当行为 |
标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Powered by www.zbce.cn 中部财经网
© 2013-2017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