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3年以来,已有至少74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查。(见文末名单) 撰文 |汪航 制图 |王晓 (资料图) 4月20日,辽宁省阜新市中心医院原院长、原党委书记刘长江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在法院公开审理,40余名纪委干部、20余名卫建委干部到庭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据“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消息,刘长江在担任该院院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金额合计1259.1749万元,其它涉嫌犯罪金额合计901.4669万元。 2000多万的犯罪金额是什么概念?“医学界”从当地人民政府2022年发布的数据获悉,阜新市去年GDP总额577亿,在辽宁省14个地级市中排名倒数第一。该市现有常住人口173.9万,人均GDP同样倒数,仅为35000元。 这意味着,一名阜新市居民至少工作600多年产生的价值,才能与该落马院长十年来的违法所得相当。除了刘长江外,“医学界”不完全统计,2023年以来,已有74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落马,全国多地部署开展医疗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卫健、医保、药监等领域也有多人被查。 过去履历光鲜,一查“医德沦丧” 今年以来,医疗反腐被中央和各地纪检部门多次提及,一大批院长落马通报见诸报端。 “医学界”梳理近期密集发布的院长通报后发现,措辞严厉是基本基调。其中,“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权色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描述曾多次出现。部分通报中,有纪委监委更是罕见地使用“医德沦丧”等表述。 这些措辞与医院院长们此前光鲜的职业履历形成强烈反差。今年2月份落马的安徽省立医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傅先明被誉为安徽省神经外科领域知名的“一把刀”,从事神经外科工作四十余年,曾担任安徽省立体定向神经外科研究所所长、中国功能神经外科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主任委员等职。 五天前落马的江西省吉水县中医医院院长欧阳文清,从1984年起先后在吉安市人民医院、吉水县人民医院和吉水县中医院工作,历任医师、院长助理、副院长等职,累计在副院长、院长岗位上干了16年。 欧阳文清曾荣获多项县、市和省一级荣誉,他是“全市抗非典先进个人”和“新世纪优秀中青年学科和技术带头人”,还曾并于2013年荣获市政府首届“十佳院长”的称号。同时,他还在医学研究上颇有建树,先后在省级以上的刊物发表了11篇专业论文,并出版多本著作, 4月17日,还有另一位“明星院长”被查——云南省临沧市云县医共体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云县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罗开富。值得注意的是,罗开富曾大力推行云县“智慧医共体”建设,由他主导的“医共体互联网医院管理平台”、“云县医共体线上业务管理平台”、“健康云州APP患者端和医护端”等曾备受市、省一级领导关注和肯定,并担任中国医院协会医共体分会副主委。 为了推广医共体,在担任云县人民医院院长期间,罗开富曾化身总策划及编剧,拍了一部名为《救》的微电影,并于2022年荣获第九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好作品”奖。 不过,当官方发出落马的通报后,一切成绩成为过去。安徽省纪委监委表示,傅先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有人分析,傅的落马与医院腐败“窝案”密切有关。此外,吉安市和云县纪委监委分别表示,欧阳文清、罗开富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事实上,医院院长是医疗系统中的极少数。有业内人士曾总结出一套成为院长的基本素质:学历高、临床功夫扎实、行政工作出众、有科研成果和被领导赏识等。对大多数医生而言,即便具备这些素质,升至科主任已是幸运,只有极少数人能在仕途上突破重围,更进一步。 也因此,院长不仅代表能力,还关乎责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微今日发文称,“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权力集中、责任重大。当前,个别“一把手”独断专行,开会搞“一言堂”,决策搞“家长制”,什么事都个人说了算,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中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今天最新公布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闫学会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例,并指其“在被留置前期,对抗组织调查,采取了许多极端的方式,如装疯卖傻、撒泼耍赖等。” 从普通护士走向领导岗位的闫学会,曾在北京市朝阳区、丰台区等地担任药监局局长,利用“一把手”身份设立“小金库”套取公款,并在房屋改造、项目承揽等领域独断专行,为自己谋取私利,事后还企图订立攻守同盟试图对抗调查。 严查医药和医商勾结 对于医院院长等“关键少数”,中纪委曾多次发文指出,“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极易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医保资金管理等环节滋生腐败问题。” 多个通报显示,大多数医疗领域一把手被查都与“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基建工程、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密切相关,直指行贿、受贿行为背后的关键主体——医疗企业。 4月17日,《中央纪检监察》杂志发表“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系列报道”,以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桑青严重违纪违法案为例,剖析了医疗领域的重点腐败环节。 担任县卫健委主任的10年里,桑青以招待、走访费用在单位不好支出为借口,通过关系较好的乡镇,将部分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等专项资金套出后,实际上大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随着2015年县计生委与卫生局合并成立县卫计委,桑青手中掌握的审批权也越来越大,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等事项,使得他成为医疗设备商“围猎”的重点对象。 他曾对《中央纪检监察》记者说,2015年他第一次收到医药公司老板递来的13万元后,紧张得立刻放在保险柜里,虽然知道这个钱不该拿,“但钱拿在手里,就是不舍得退回去”。 审查调查显示,2012年至2022年,桑青累计非法占有国家资金106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人事调整、工作调动、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77万余元。 同样是4月17日,中纪委网站刊登《广西: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一文,剑指“医商勾结”和“靠医吃医”和等问题。 例如,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立案调查该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李某某违纪违法问题时,从相关医药公司业务员“送药品”及医药耗材“收回扣”等细枝末节循线深挖,发现医药公司与本县医疗卫生机构3个职能部门17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利益输送问题,涉案金额500多万元。 两周前,中纪委还重点提及了医药领域的腐败问题。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张红林成立3家“马甲”公司作为药品供应商,通过某药材公司大量采购低价药后,再以“马甲”公司的名义高价销售给华润山西医药,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这些由医药企业所进行的利益输送具有方式隐蔽、手段翻新等特点。据“新华网”报道,“两票制”和集采后,一些药企转向生产环节套取资金以行贿赂,未纳入集采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成为医疗腐败危险区。 比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人民医院原院长贺宪伟,他在收受回扣时选择无摄像头处、要求与药商单独见面、每次使用不同号码,而行贿的药商以其特殊关系人作为“马甲”。还有企业以科研经费、研讨会经费、无偿捐助等名,向医疗机构行利益输送之实。 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也多次通报了不少药企的行贿等违规行为。1月19日的失信评定结果中,有10家药企因向医院主任、院长给予回扣或不正当利益,被列入“特别严重”失信名单。3月31日,又有10家药企因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情况被公开通报。 大型医院巡查来袭,多地开展专项行动 4月7日,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营造行业清风正气。 五天后,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随之决定,将启动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 医疗腐败是此次巡查的重点工作领域。会议提到,全链条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反腐肃贪。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地见效。 事实上,今年以来,多地已经部署开展医疗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医院院长、副院长、科室主任、科室中层业务骨干等。不止是医院系统,医疗反腐还在向医学院校、医保与卫健系统、药监部门等重点机构和人群深入。 4月13日,陕西省华阴市医保局开展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班整治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提成、“吃回扣”、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等“过度医疗”等问题,并与卫健局等部门一起,联合对该市人民医院开展督查工作。 4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卫健委组织召开全市医疗领域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暨清廉医院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和清廉医院示范创建工作。城固县、勉县卫生健康局和市中心医院作表态发言。 4月21日,黑龙江绥化市发布通告,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医疗救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监督,公开受理涉及全市医疗救护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线索。 除了监管部门加大对医疗领域的查处力度,一些医院也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上一周,河南省邓州市妇幼保健院、邓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和邓州市人民医院等多个医疗机构召开医疗服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会,对医疗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出具体要求和部署。 另有业内人士呼吁,治理医疗领域腐败乱象,监管部门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应探索预防机制、注重源头治理,从制度设计上让相关主体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无锡市纪委监委曾在去年接受《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市开展公立医院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命各公立医院纪委书记为监察专员,由市纪委监委直接管理、直接考核,有效解决了医院内部监督“宽松软”问题。 同时,无锡市纪委监委还推动8家市属公立医院实行“一把手”轮岗任职制度,防止形成以“一把手”为中心的关系网、利益链,避免权力固化滋生腐败。 还有专家建议,施行“黑名单”从业禁止处罚制度,探索建立“医疗卫生系统行贿、受贿不良记录数据库”,将违法违规的医务人员列入“黑名单”,情节特别严重的,强制性永久退出医疗卫生领域,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医疗机构人员违法犯罪成本。 附:2023年至今,被查的党委书记、院长名单(不完全统计) 参考资料: 1、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中国纪检监察报、各地纪委监委网站、国家医保局网站 2、中国网:医疗应急工作重点发布 http://health.china.com.cn/2023-04/18/content_42335816.htm 3、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无锡市纪委监委 http://www.moj.gov.cn/pub/sfbgw/jgsz/gjjwzsfbjjz/zyzsfbjjzlzgj/202211/t20221103_466558.html 4、医疗反腐剑指利益输送“新马甲” http://www.js.xinhuanet.com/2023-04/14/c_112952252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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