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记者今日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2023年上半年,全省享受车辆购置税政策优惠的新能源汽车突破15万辆,数量同比增长30%以上,免征车购税金额28.42亿元,减免税额同比增长达45%。 据了解,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关口,为稳预期、增信心,2023年6月,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第四次延续至2027年底,并在设定减免限额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四川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聚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同时,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坚持落实税惠政策与优化税费服务同向发力,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为四川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不断培育沃土、提供养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李艳玲 编辑 刘永豪 实习编辑 王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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