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亚特电器拟创业板上市,自有品牌不足能否上市?据了解,近日,亚特电器拟创业板IPO申报稿,具体详情请看正文,内容仅供参考。近日,自有品牌占比不超7%的亚特电器公布了创业板IPO申报稿。亚特电器拟募集资金为20亿元,发行不超过1.05亿股,占发行后总股份的25%。以此计算,亚特电器达到该目标的估值为8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亚特电器财务数据似乎有打架现象。即亚特电器原全资子公司正在主板IPO,其申报稿中亚特电器2021年净利润仅为1.33亿元,而亚特电器自己申报稿中却为1.85亿元,这差距有点大。一、财务数据疑似打架1、原母公司仅数年便退市亚特电器在2020年8月24日前为威博特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7月23日,威博特在韩国证券交易所KOSDAQ上市(KOSDAQ:900130),共发行股份1,397万股。不过,仅过数年,威博特便开始退市计划。即威博特实际控制人陈勇于2017年3月29日至2017年4月21日期间,在韩国证券交易所就威博特已发行股份进行了公开收购,收购完成后,陈勇持股比例达92.65%,满足KOSDAQ退市申请标准。2017年7月28日,韩国证券交易所出具退市证书,确认威博特于2017年7月25日完成退市。关于威博特退市的具体原因,亚特电器并没有在申报稿中披露。那么,威博特为何上市仅数年便退市?2、“兄弟”公司预计数或太偏2018年10月,由于亚特电器经营发展未及预期,而亚特电器全资子公司钵施然发展较为顺利,因此实控人陈勇决定将钵施然从亚特电器体系中独立出来,两家公司独立发展。钵施然也从亚特电器的子公司,变为亚特电器的“兄弟”公司,均受陈勇控制。2020年7月,钵施然创业板IPO被受理。但2020年11月10日,钵施然因存在重大事项需要核实,主动申请中止上市审核程序。关于这个重大事项具体是什么,暂无明确公告。2020年12月17日,钵施然和保荐人申请恢复发行上市审核。但短短数日,2020年12月21日,钵施然便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关于钵施然撤退的具体原因,依旧没有明确的公告。不过,钵施然有个“有趣”的情况。钵施然在2020年11月25日签署的深交所问询回复中表示,钵施然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为5.21亿元,归母净利润为1.18亿元。而钵施然之后2022年5月签署的主板IPO申报稿显示,钵施然2020年营业收入为5.12亿元,与创业板IPO的预计数差异不算太多。但钵施然2020年归母净利润仅为9248.34万元,与创业板IPO的预计数差了2551.69万元,预计数比实际数多了27.59%。另外,钵施然主板IPO申报稿显示,公司自设立以来,未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活动。2020年和2021年,除新设一家子公司和注销一家子公司外,并无其它变化。那么,这两个数值为何差异较大,亚特电器实控人陈勇是否尽责?3、财务数据似乎打架作为钵施然曾经的母公司,钵施然在2022年5月签署的主板IPO申报稿中也披露了亚特电器的部分信息。比如,亚特电器2021年年末总资产为19.21亿元,净资产为6.69亿元,2021年净利润为1.33亿元。而亚特电器2022年12月公布的创业板IPO申报稿显示,亚特电器2021年年末总资产为19.62亿元,净资产为5.25亿元,2021年净利润为1.85亿元。其中总资产与钵施然披露的数据差不多,但净资产和净利润差异不小。这里有人可能疑惑,是不是钵施然披露的是亚特电器母公司报表,而不是合并报表。亚特电器申报稿显示,母公司报表方面,亚特电器2021年年末总资产为18.37亿元,净资产为5.83亿元,2021年净利润为1.14亿元。均比钵施然披露的数据低。另外,亚特电器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最近一年内,公司不存在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超过收购前公司相应项目20%(含)的情形。亚特电器申报稿也未披露其2022年有收购事项。那么,数据为何会不一样呢?二、自有品牌占比不超7%虽然不知道数据为何会不一样,不过为了后文的方便,还是以亚特电器申报稿为主要数据。亚特电器从事园林工具、电动工具和智能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割草机、链锯、修枝剪、耙草机等。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亚特电器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3.12亿元、15.42亿元、22.39亿元、10.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08亿元、0.27亿元、1.85亿元、0.9亿元。从销售区域来看,亚特电器报告期内境外收入分别为10.16亿元、12.13亿元、16.74亿元、7.77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7.77%、79.16%、75.25%、77.21%,主要销往北美洲、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并且,亚特电器内销客户主要为国际园林机械品牌商在中国设立的企业,上述客户采购公司产品后,经客户内部统筹后最终发往国外市场。如将该部分收入按终端销售区域进行划分,则亚特电器报告期内境内销售占比分别只有5.78%、6.44%、3.98%、4.96%。在此背景下,亚特电器销售模式主要以ODM和OEM为主。资料显示,ODM俗称“贴牌”,根据客户提出的对产品的需求,自行开发和设计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产品设计权归属于公司,产品销售的品牌归属于客户;OEM俗称“代工”,产品的结构、外观、工艺主要由客户提供,公司根据客户对产品的各类标准生产产品。产品的部分设计或全部设计归客户所有。亚特电器以“贴牌”和“代工”为主,剩余自主品牌在报告期内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5%、6.80%、4.81%、5.72%,占比不超7%。有意思的是,亚特电器在申报稿提及,成熟的业务模式下自有品牌的毛利率要远高于ODM。不过,目前,亚特电器自有品牌毛利率与ODM的毛利率仍有不小的差距。比如,2022年上半年,亚特电器自有品牌毛利率为10.34%,而ODM的毛利率为23.30%。另外,亚特电器2022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06亿元,同比只增长0.42%。远远低于2020年和2021年的同比增速,彼时亚特电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48%和45.22%。三、是否因“黑历史”而这样收购供应商方面,浙江精伦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精伦”)在2019年至2021年均为亚特电器第一大原材料供应商,相关金额分别为1.03亿元、1.47亿元、6929.3万元,占亚特电器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52%、12.92%、4.29%。需要指出的是,亚特电器实控人陈勇的弟弟为陈杰,而陈杰及其前妻罗必芬分别曾持有浙江精伦60%和40%的股份。并且2020年,亚特电器为了满足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通过浙江精伦作为贷款资金走账通道以获得借款5750万元,通俗来说即“转贷”。为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亚特电器全资子公司盛钜塑胶于2021年4月收购浙江精伦机器设备及与公司生产所涉及的存货,并停止与浙江精伦的交易(除厂房租赁)。收购完成后浙江精伦已关停所有生产业务。这里有一个看点,这里的收购不是收购公司,而是收购机器设备及存货,即浙江精伦还是在体外的。需要指出的是,浙江精伦有不少“黑历史”。企查查显示,浙江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2021年1月对浙江精伦罚款14.5万元,原因是该局执法人员在2020年9月对浙江精伦进行执法检查,浙江精伦主要从事模具、塑料零部件、塑料制品等的制造且现场正在生产。检查发现浙江精伦注塑车间东侧、食堂住宿楼北侧及南侧空地,露天堆放大量的一般工业固废。经查,这些固废均为浙江精伦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的废品等。另外,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在2021年9月和2021年10月还分别对浙江精伦罚款2.3万元和6.23万元。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则是在2020年10月对浙江精伦罚款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亚特电器也有违规情况,即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而亚特电器2019年和2020年的年末,该比例为29.06%和1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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