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港股实名制昨首日实施。证监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梁仲贤表示,市场运作及系统大致畅顺,将会继续与业界及交易所联系。 港股实名制实施前,证监会一直密切监察市场的准备情况,因中介人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就收集、储存、处理和使用个人资料,向个人客户取得所需同意,以及更新客户的识别资料。有券商昨表示,大部分客户已完成实名制登记,只有少数客户未完成登记,相信不会对市场带来影响。 仅少数客户未完成登记 港股实名制生效后,投资者若买卖港股,必须经证券商或银行签署同意书,向港交所和证监会提供个人身份资料,否则只能出售或提取现时持有的股票。港股实名制的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包括客户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姓名、号码、发出地和类别,毋须转交其他资料如出生日期、住址或电话号码等。 中介人需要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先取得客户同意,才可将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资料转交给保密资料库,并为每个客户编配一个唯一的“券商客户编码”(BCAN)。证监会及其他监管机构日后可透过BCAN查看客户的交易记录和持仓情况,但不能查看客户的身份资料。 据了解,是次推出港股实名制的重点,是覆盖二手市场的交易,监管当局面对日益庞大的交易量时,可更有效率监察及执行纪律行动;同时,港股实名制配合企业登记户口最终实益拥有人(Ultimate Beneficial Owner,简称UBO)申报制度,更能强化监察运作。 目前有关制度仍未能解决投资者抽新股时,不时出现的重复认购申请问题,这有待港交所落实数码化的FINI(Fast Interface for New Issuance)基建设施及投入运作,始能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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