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重庆江北法院审理一起女子休完产假,拒绝调岗后遭解雇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向女士2018年入职重庆某物流公司,2021年7月开始休产假,四个月后返岗。公司提出向女士需要自己缴纳保险,且须到柳州新岗位上班,向女士表示拒绝。公司让她回家等消息,后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紧接着停止为其缴纳社保,并解除劳动合同。向女士提出,产假结束后主动要求返岗被拒,公司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公司称向女士产假结束前口头提出休完产假不来上班才解除劳动合同,但未举证证明。法院认为,该公司无证据证明向女士曾提出离职请求,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合同且未与向女士协商一致,判决该公司应按约支付劳动报酬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标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Powered by www.zbce.cn 中部财经网
© 2013-2017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