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通告确定,2023年度(自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下限分别为38082元和2300元。 根据通告,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相关法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2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法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32元。 缴存基数下限:2300元(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缴存比例 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相关法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 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 |
标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广告服务
Powered by www.zbce.cn 中部财经网
© 2013-2017 联系我们:55 16 53 8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