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新华网沈阳6月7日电(张逸飞、姚晓滨)近日,记者从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鞍山两级检察机关与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1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查协作办公室”)以来,全面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通过信息共享、实时监督,两项监督数据均有较大提升,真正让案件质量“过得硬”、办案速度“跑起来”。 “侦查协作办公室发挥案件关口前移的作用和信息反馈共享机制,加强对新型犯罪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的力度,有效缩短了双方的办案时间,对于提升案件质效和节约司法资源起到了积极作用。”鞍山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丰蕾说。 据介绍,侦查协作办公室成立一年来,两级检警已通过侦查协作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40余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0余件;依托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等机制,适时介入案件,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依托侦查协作办公室检警会商机制,规范办案程序,统一执法标准,及时解决“卡脖子”问题,尤其是办理的命案、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鞍山市检察院从司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监管责任、严密监管体系等方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共同为基层治理和地区发展提供检察助力和法治保障。 鞍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陈超表示,鞍山公安将继续与检察机关开展紧密配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合力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迈向更高台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据介绍,鞍山市积极构建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力促检察监督与公安执法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更上新台阶,努力推进刑事检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再上新台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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