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19日~6月25日当周(下同),A股有3家拟IPO或公开发行的企业终止审核,其中科创板有2家,北交所有1家。科创板的两家公司分别为中电科思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思仪科技”)、苏州韬略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韬略生物”),均因撤回材料而终止审核。有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今年以来拟上市公司撤回材料多是申报后经多轮问询后作出的撤回选择。其中的原因有板块定位不准、报告期内业绩严重下滑、经营战略需要作出调整等等。在注册制的大环境下,强调“信息披露”为审核核心,事实上对企业的财务、法律各方面问题都要求更为细化,务必要求做到信息披露细致透明,切不可抱有“闯关”的心态。北交所的这家企业则为昆山华恒焊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恒股份”),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而被终止审核。在北交所的三次审核问询中,该公司股权代持与纠纷问题均被提及。两家公司在问询后撤材料历经一年,韬略生物的科创板IPO之路止步。该公司的IPO申请于2022年6月21日获得受理,在当年7月9日进入问询阶段,经过两轮问询之后,于今年6月19日撤回材料,由此IPO审核被终止。韬略生物是一家专注于抗肿瘤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研发的面向全球市场的生物医药企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所有产品均处于研发和临床阶段,尚未实现销售收入,也尚未盈利,此次申报IPO拟采用第五套上市标准。2019年度~2021年度期间,韬略生物归母净利润分别亏损1658.47万元、2591.97万元、8841.59万元。“公司未来仍将投入大量研发支出用于推进公司在研产品完成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上市申请。在公司主要产品上市前,未来经营亏损将不断增加,公司核心产品上市后预计未盈利状态仍将在一段时间内存续并可能继续扩大。”韬略生物同时称,产品上市后的市场销售空间也存在不确定性。在招股说明书中,韬略生物称,2019年度~2021年度,该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管线的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新药上市前准备。不过,研发投入总额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期,该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614.76万元、3422.97万元及5710.96万元。在交易所的两次问询中,韬略生物供应商、研发费用、股份支付、财务内控、在研管线、市场空间等问题受到关注。思仪科技则是在一轮审核问询之后便撤回了材料。该公司的IPO申请于2022年12月29日获得受理,今年1月18日进入问询环境,6月21日IPO审核终止。该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电子测量仪器研发、制造和销售的企业,主要产品包括整机、测试系统及整部件等。2019年度~2021年度以及2022年上半年,思仪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7.92亿元、12.51亿元、15.13亿元、7.5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7590.92万元、1.19亿元、1.91亿元、1.31亿元。该公司称,经营业绩的波动主要受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报告期初资产划转等因素影响。“若未来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恶化、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行业政策变更、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迭代更新等原因,引致发行人主要产品的供需状况波动,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思仪科技同时称。此外,思仪科技提示风险称,存在客户集中度偏高、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政府补助波动、存货金额较高等风险。其中,报告期各期,该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05%、46.54%、22.56%和16.09%,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政府补助对经营业绩存在一定影响,如未来政府补助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政府补助的条件,可能致使公司无法享受相关政府补助,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思仪科技称。股权代持与纠纷多次被问询除了主动撤回IPO申请之外,还有企业因为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而被终止审核。拟在北交所公开发行的华恒股份便因为审核问询回复时间总计已超过三个月,而被按下终止键。该公司公开发行申请于2022年12月28日获得受理,2023年1月19日进入问询阶段。在回复了两轮问询之后,今年5月9日北交所下发了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并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根据招股书,华恒股份为在北交所的三次审核问询中,华恒股份股权代持与纠纷问题均被提及。该公司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况分为两类:华恒股份控股股东华恒管理及其控制人徐绪炯、昆山成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人孙亚成、菲萝公司及现控制人王勇,为股权置换需要形成的代持关系;庄杰等21人作为委托方同徐乐等5人作为受托方,形成的股权代持关系。因未按规定披露股份代持事项,华恒股份及相关责任主体于2022年8月被全国股转公司通报批评、出具警示函,2022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2009年9月,华恒管理向第三方出售其通过昆山菲萝环保工程装备有限公司(下称“菲萝公司”)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0万股。2022年7月,华恒股份及控股股东华恒管理收到应诉通知书,菲萝公司对前述转让行为存在异议,请求判令华恒管理向其返还上述100万股(现为320万股)及支付相应股息红利。法院已于2022年8月26日及2023年1月6日开庭审理此案,并于2023年3月24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菲萝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另外,2015年11月3日,华恒管理、成通公司、王勇三方签订《股票交付和互换确认书》,进行代持股份的还原及交割。在前两次问询中,交易所主要围绕股权代持解除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涉诉事项的影响等方面进行问询。在第三次审核问询中,主要要求华恒股份结合案件推进情况,说明相关股权是否仍存在权属纠纷风险,已完全解除股权代持的结论是否有充分的依据;说明是否已约定代持期间分红款如何分配,是否存在相关纠纷或潜在纠纷以及对发行人及相关主体的影响。此外,在招股说明书中,华恒股份提示风险称,存在固定资产折旧及研发投入金额较大、存货规模较大、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金额较大、政府补助变化、毛利率下降、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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